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长武县农业机械化专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长武县农机中心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正式出台《长武县农业机械化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重点对项目立项申报、审定实施、监管评价和验收审计、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在项目申报方面,明确了申报主体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确保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规范性;审定实施环节严格规范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流程,同步加强实施过程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监管评价与验收审计阶段聚焦动态监督,通过明确验收标准与审计要求,全方位把控项目实施质量;绩效评价环节构建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将项目目标实现程度与资金使用效益作为核心评价内容,且评价结果与后续项目安排紧密挂钩,形成管理闭环;资产管理部分对项目形成资产的登记、使用及监管作出严格规定,明确资产归属与责任主体,切实保障项目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转。
该办法的出台,为各类农机化项目规范高效实施筑牢制度根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有力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