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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农机党发〔2013〕24号
各科室: 根据市公务员局咸人任函字第32号《关于查养社等同志晋升(变动)职务的复函》, 任命: 查养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王锋锋同志任科教科科长; 陈高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 免去: 刘海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查养社同志科教科科长职务; 刘妮同志监理科主任科员职务; 王锋锋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高选同志科教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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