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农机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咸阳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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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农机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0 14:40:25
来源: 市农机中心
作者: 市农机中心
责任编辑: 市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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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农机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20年,中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咸阳市农机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稳定了由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其它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信科,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中心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农机化信息网网站安全管理、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机化信息公开,加强中省市重要政策解读,对部门人事、财务预决算、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网站年度工作报表以及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时限,结合本单位2020年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咸阳市农业机械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为便民、透明。对市政府办、市网信办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为了强化信息服务功能,2020年对咸阳农机化信息网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把首页一级标题进行优化,增加了咸阳市深改会研究通过的植保无人机服务产业和农业绿色发展等热点专题,并对网上信息进行了全面整合。2020年度,通过市农机化信息网等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610条,内容涉及农机新闻、通知公告、机构职能、人事信息、“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各个方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中心积极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考核管理,强化沟通联系、协调协作,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做法,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农机化工作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规定开展查缺补漏,弥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未产生相应的责任追究及其结果情况。

(六)强化网络管理,做好网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工作,积极维护网络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认真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每一篇信息经过层层审核把关才能刊发,坚决杜绝出现不合时宜的信息。扎实做好网站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网信办要求,定期对网站、邮箱以及相关账号进行安全维护,积极落实加强网站建设的每一项意见和措施,保障网络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行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还不够熟悉,对公开内容把握不够精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以上问题,中心将积极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农机化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对农机化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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